入住流程
晚晴康养中心老人入院须知
入院条件:
1、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以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为准),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康养中心;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监护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1、老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区居住证明;托送人(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跌伤是老年人最常见、对老年人伤害较严重的情况,老年人的鞋、袜一定要舒适,大小适宜,并且鞋、袜底最好有较深的防滑纹)。
3、老人医保卡及近期必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4、入住相关费用;
5、老人所用床、被子、枕头、床单被罩、防滑垫、靠背座椅等均由晚晴康养中心免费提供。
6、为了给您及其他住户营造一个健康的入住环境,同时也为了帮助我们详细了解您的健康状况, 以便日后为您提供更细致、更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需要您到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如下项目的健康体检:
体检要求:(一个月以内)
(1)血液全生化学检查,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蛋白质、电解质、心肌酶等;
(2)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
(3)血、尿常规;
(4)骨密度测定;
(5)心电图;
(6)胸片(胸部X光正位片);
(7)腹部B超及其他患慢性疾病的相应的检查。如医疗部根据上述体检结果(如异常)难以做出准确评估与判断,需要您进一步检查时(如精神科的检查以及重大疾病的判断),请您配合进行复检。
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中心部门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办公室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相应的等级照料护理服务。
协议解除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住康养中心,已经入住的我中心有权劝其离院。入住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康养中心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住康养中心者。
注:晚晴康养中心实施分区管理,分为自理区,半自理与失能区,入住后的老人需要按照实时身体自理情况与护理等级进行调区时,家属及老人应无异议积极配合康养中心工作。